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
摘要:1、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,在连续任意90日内,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量的1%;2、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,在连续任意90日内,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量的2%;3、大股东减持采用协议转让方法的,单个受让方的受让占比不能低于公司股份总量的5%,转让价格下限对比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,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1、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,在连续任意90日内,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量的1%;
2、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,在连续任意90日内,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量的2%;
3、大股东减持采用协议转让方法的,单个受让方的受让占比不能低于公司股份总量的5%,转让价格下限对比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,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以上就是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相关内容。
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的方式
1、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,也就是在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内,按照市场供求确定价格和成交量的方式;
2、大宗交易即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时间内,以不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90%的价格,每笔成交数量不少于50万股或是成交金额不少于300万的方式;
3、协议转让即在证券交易所之外,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等方式,将股份转让给特定对象的方式;
4、法律、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,如因司法强制执行、执行股权质押协议、赠与、可交换债换股、股票权益互换等。
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的对象
1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%之上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人员;
2、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;
3、股东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。
上市公司年报最迟什么时候公布
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是每年的一月至四月份,最晚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披露,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披露的,应当在4月15日之前递交书面报告,并公告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、解决方法及推迟披露的时间期限。本文主要写的是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有关知识点,内容仅作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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